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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示意圖.JPG

老實說,寫給市長的信裡面,拎杯是用帶著隱含質疑有"賄賂嫌疑"的語句,不過這應該不算是抹黑吧…拎杯只是懷疑ㄇㄟ...(心虛)

寫了本文,總得來給附件吧,我就利用google地圖擷取了畫面,用小畫家標註個示意圖,再另外把早上拍的照片挑了一張上傳以示拎杯沒有生安白造。

當我填完了聯絡資訊並且送出之後,電腦系統告訴我會在2/19給我回覆。嗯...2/17就要塗銷停車格,2/19八成會回覆木已成舟,停車格已經塗銷,巴拉巴拉…”是不會會有點來不及算了,就看我們的官僚體系怎麼運轉吧(其實內心還是相當的不帶希望)

反正盡人事,說白了,連公告的單位我自己都搞不清楚,除了等待之外,還能如何…

隔了幾天,我看到「交通管制工程處」承辦了案件,另外「停車管理工程處」協辦,嗯...越來越多的單位涉入,這個案子應該越來越尾大不掉了吧…(更失望)

2/17要下班之前,我的手機突然接到簡訊,告訴我市長信箱有回覆了,要我上網查詢或閱讀回覆信件,我還沒上去看呢,我的e-mail也告訴我信箱有新郵件…

市長信箱的回覆原文照刊如下面藍紅字(人名、公司名跟電話分機的部分,一樣還是我XX掉的,還是一樣,藍紅色字是我標示的,市長信箱是黑色字)

2014/2/17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3.02.17北市交工設字第103323989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294巷公告取消停車位繪設禁止臨時停車紅線一事,本案係為臺北市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前於102年7月24日邀集相關單位舉辦會勘,為因應「XX開發建築用地」施工期間大型工程車出入,且周邊已無替代道路可供車輛進出工地,考量行車安全,會中決議於施工期間暫時取消該路段北側汽、機車停車格位並繪設禁停黃線,俟該工程完工後再恢復原狀。惟本案俟建照核准施工時再辦理後續事宜;次查該案建築執照尚在審查中,已請建商撤銷公告,俟建照核准後再辦理取消該路段北側汽、機車停車格位並繪設禁停黃線事宜。

謝謝您的來信(電)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承辦人:鄭XX聯絡電話:27599741#----,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處長陳XX 敬上

對於一籌莫展的小市民,能得到這樣子的結果真的是讓人喜出望外,雖然那個工地的工程建照發下來時,停車格還是會被塗銷,但是至少我知道那是臨時的,房子建好停車格就會再劃回來吧?

現在,我只能說不用去拉白布條了,對市府單位的處理效率開始改觀了!!!但是這件事情也讓我發現,建照都還沒下來,建商竟然敢隨便亂來耶---而且當初同意的是繪製"禁停黃線",不是當初公告的"禁止停車紅線",只能說利之所趨,雖千萬人吾往矣吧(大誤)…

對了對了,補充說明一下,到現在我還沒有接到應該要為民喉舌的市議員回應呢可能是事情不夠大條吧(真讓人篤覽”<---這是髒話,小朋友不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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